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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还需支付违约金吗_申拓律师事务所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上海申拓律所 作者:律师团队 发布:2022-08-30 阅览:1790
内容简述: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对于合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的各项条款都会仔细查阅,那么合同无效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对于合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的各项条款都会仔细查阅,那么合同无效还需支付违约金吗?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无需再支付违约金。  

2、合同无效,则合同的内容自然也无效,同时违约金条款又不属于清算条款,违约金条款也应当不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5、合同无效实质上是指合同的效力消失,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无效之后,除了清算条款以外,其他条款均无相应的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违约方不再需要支付违约金。此外,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如果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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