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关系走到尽头,需要结束夫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结婚证丢了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对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完成后,持结婚证、户籍簿、身份证、离婚协议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丢失是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有以下几种途径:
1、如果结婚证遗失,如果找不到,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当然,有很多手续要办理。建议您先咨询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准备好这些材料和文件,然后到那里填写结婚证。完成后,可以办理正常的离婚手续。
2、如果您不想推迟离婚时间,可以直接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当然,你必须让对方相信你是丈夫和妻子,或者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婚姻登记处还将帮助您检查相关信息。
3、一些婚姻登记部门不愿意为您提供结婚证书,因为可能会有错误。此时,您最好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一般来说,如果您的户口在户口簿上,您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此时,户口本也可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4、如果你是村委会或居委会成员,你也可以在那里开这样的证书。让他们证明你是丈夫和妻子,也就是婚姻关系的证明。这样,离婚手续就可以凭婚姻关系证明办理。
5、你也可以通过协议与另一方离婚。协议离婚时,必须有书面材料,包括如何分配财产以及如何安排子女的抚养。只有这样,民政局才会发给你一份证书,最终允许你离婚。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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