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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_申拓律师事务所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上海申拓律所 作者:律师团队 发布:2022-08-12 阅览:840
内容简述:在当今社会中的农村,农村宅基地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对宅基地的处理和要求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在当今社会中的农村,农村宅基地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对宅基地的处理和要求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被继承人如果在补偿款得前死亡的,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如果是取得后死亡的,补偿款可以继承。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法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如何认定和分割?  

1.在确定宅基地房主的具体产权时,应充分考虑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主和有义务维护和维护争议宅基地上房屋的房主的利益。  

2.未成年人和其他家庭成员以家庭名义共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或住房建设许可。其父母的投资和建设可被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他们享有共同所有权。  

3、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体的补偿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如果原所有者已经死亡,可以按照继承关系处理。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由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家庭人口减少或者个人迁出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由家庭剩余成员共同所有。如果该家庭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的成员,但已在其他地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则该家庭原所有人的继承人应获得补偿,除非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反对。  

5、房屋拆迁后未实际取得安置房,当事人要求确认或者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法院可以决定驳回诉讼请求,但在判决书中告知当事人在确定房屋实际面积和位置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  

如果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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