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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无效合同怎么认定_申拓律师事务所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上海申拓律所 作者:律师团队 发布:2022-08-12 阅览:893
内容简述:合同是当今社会中人们在进行商业谈判的时候必不可少的书面凭证,有了合同人们就可以放心的从事相关的商业活动,但要知道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属于有效合同的。

合同是当今社会中人们在进行商业谈判的时候必不可少的书面凭证,有了合同人们就可以放心的从事相关的商业活动,但要知道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属于有效合同的。那么建设工程无效合同怎么认定?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怎么认定?  

无效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私法行为,必须在公共权力的范围内实施。无效合同是国家公共权力干预的结果。所谓无效合同,是指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有效要件而从成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术语“无法律效力”是指合同双方追求的法律效力不发生。国家公共权力不应过度干预私法下的行为。因此,合同无效的认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主要原则如下:  

(1)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不违反法律。法国法律认为,“如果不能确定它不是无效的,就可以确定它是有效的”。该规则可供我国立法和司法参考。只有当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某些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时,合同才能被视为无效。否则,它不是无效的。这就是所谓的“免责”。对于已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法律理由阻止其合法有效,则应依法确认该合同有效。这不仅统一了确认合同效力的标准,而且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还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这不仅在法学理论上是可行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可行的。  

(2)应谨慎对待当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而不是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一般规定的合同不再认定无效。  

(3)一般而言,合同无效的确定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请求。法官不应轻易而积极地确定和宣布合同。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实体法中的一项请求权,合同应在法院判定合同无效之前有效。除非合同必然无效,否则法官通常假定合同有效。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合同无效的请求或索赔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可以主动确定合同无效,因为没有合同无效的索赔主体。提交人认为,这并不是说法院可以积极干预任何合同的效力,而是因为索赔主体的缺席。但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4)法官应当谨慎行使对民事行为效力的解释权。  

(5)启动司法程序与启动识别无效合同的行政处罚程序之间的区别。如果当事人违反某些强制性规范,他们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但他们不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可以在不积极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建议行政机关处理;只有当合同一方违反将影响其民事行为和责任的强制性规范时,法院才能做出相应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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