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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有哪些惩罚_申拓律师事务所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上海申拓律所 作者:律师团队 发布:2022-08-31 阅览:1770
内容简述: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那么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有哪些惩罚呢?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对于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犯罪行为人的刑事处罚规定如下: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与未成年人进行乞讨的行为。概括起来,本罪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必须实施了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的行为。  

(1)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是一种实行行为。  

(2)在实践中,构成组织乞讨罪的实行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和指挥的行为。  

(3)组织,此处指的是狭义的组织涵义而非构成本罪的组织行为,两者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是指把分散的乞讨人员集中起来控制,并在乞讨活动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  

3、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采用的是暴力、胁迫的手段。  

(1)本罪特别要求了行为人的组织行为手段是暴力或者胁迫。  

(2)但是在理解组织行为与暴力、胁迫的关系时有一些关系是需要理清的。是组织行为中伴以暴力、胁迫的方式,还是暴力、胁迫本身就是组织行为的表现方式。关于这一点法条规定的比较模糊。  

4、被组织的对象是残疾人与未成年人,且人数应当是多人。  

被组织乞讨的人员的数额而言,虽然条文只是说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并没有写明被组织乞讨的人员必须是多人。  

如果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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