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中,如果你有多套房屋,你就可以将你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而获得租金收入。而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抵押房屋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如果你突然需要将出租的房屋抵押,需要告知承租人吗?接下来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将为大家解答。

已出租房产抵押后是否需要告知承租人?
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抵押房屋的,不需要告知承租人,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房屋出租后抵押,不影响承租人承租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抵押无效。
2、耕地、宅基地、私有土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无效,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沟渠、丘陵、滩涂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同时抵押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机构和社会组织不得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福利设施抵押。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无效。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无效。
6.根据民法必须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如飞机、车辆、船舶、树木和企业设备等动产抵押合同,以及城市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合同,必须向主管部门登记。未经主管部门登记的合同无效。
7、自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破产企业对原未抵押债务设定抵押权的合同无效。
8.如果债务人有一个以上的债权人,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这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抵押合同无效。
9、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的国有企业抵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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