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离婚已经很常见了,离婚后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那么离婚后如何给小孩子改名呢?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离婚后给小孩改名字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给孩子改名字是否需要证人?
1、给孩子改名字不需要证人,由父母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等文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审核通过之后,如果符合改名字条件的,就会给孩子改名字。
2、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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