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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多大不用给抚养费_申拓律师事务所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上海申拓律所 作者:律师团队 发布:2022-08-23 阅览:1221
内容简述: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水平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是每月总收入的20~30%,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也可以按年支付。

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水平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是每月总收入的20~30%,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也可以按年支付。那么离婚后孩子多大不用给抚养费?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8岁。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18岁,但同时也规定,如果子女没有自立能力,应继续支付抚养费。  

1、原则期限:  

根据孩子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为18岁。如果孩子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即16周岁以下,父母要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支付,18周岁以上不再支付。  

2、特殊期限: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孩子是成年人,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仍然必须承担抚养费,其停止期限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  

(2)还在校的成年子女;  

(3)成年子女确实没有生活能力和条件。  

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利益。毕竟,在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刚上大学,这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根据当时的生活水平确定的扶养费不能满足大学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另一个例子是一些特殊的孩子,他们有身体残疾或自闭症,他们可能无法独立生活一辈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能因为成年而终止扶养费,这也反映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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