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母亲来说,孩子是自己十月怀孕才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宝贝,很多时候不是自己不想养,而是大部分都是无能为力,如果在离婚后有了抚养孩子的能力,还能要回抚养权吗?对于此问题下面由申拓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后能要回抚养权吗?
可以要回。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男方抚养。离婚后,女方可以与男方协议变更子女监护权。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离婚后可以与另一方协商恢复监护权,或者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如果双方同意改变子女抚养关系,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就应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果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